中色股份违规收监管函 更正会计差错致其他应收(2)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以下为原文: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函 公司部门监督函[2021]140号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: 2021年4月27日,贵公司披露了《关
以下为原文:
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函
公司部门监督函[2021]140号
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:
2021年4月27日,贵公司披露了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公告》,该公告是根据赤峰仲裁委员会2021年3月29日作出的更正和追溯调整的仲裁裁决书前期会计差错,导致贵公司2007-2011年各期末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减少3,350.86元,各期末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减少9,805.69元2012 年至 2019 年,最大变化为 190.65%。
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(2008年修订)第1.4条和第2.1条的规定。本所希望贵公司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,及时整改,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。
同时提醒您,公司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《证券法》、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《股票上市规则》 》和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。 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特此函
深圳证券交易所
上市公司管理部一级
2021年9月8日
文章来源:《会计之友》 网址: http://www.hjzy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910/1351.html